
2026年3月26日,加拿大聯邦《Strengthening Canada’s Immigration System and Borders Act》(C-12法案)正式獲得御准並生效。加拿大政府於3月27日發布的官方說明指出,該法案將從四個方面重塑現行移民與庇護體系,分別為:新增庇護資格限制、推動庇護程序現代化、擴大境內資訊共享權限,以及賦予政府更強的移民文件和申請管理工具。
一、聯邦內閣取得更廣泛的移民申請與文件管理權限
新法最受關注的變化之一,是賦予加拿大總督會同行政會議(Governor in Council)更廣泛的行政權力,在認定「符合公共利益」時,可透過行政命令對移民申請和移民文件採取干預措施。根據法案文本,這些「公共利益」事由包括行政錯誤、詐欺、公共衛生、公共安全或國家安全。
具體而言,政府現在可以命令:
- 停止受理某類移民申請;
- 暫停處理已遞交但仍在審理中的申請;
- 終止某類申請的處理;
- 取消、暫停或變更移民文件;
- 在法規架構下,對持有相關文件的境外人士進行個案審查。
法案所涵蓋的文件範圍相當廣,明確包括永久居民簽證、永久居民卡、臨時居民簽證、電子旅行授權(eTA)、臨時居民許可、工作簽證及學習簽證等。官方背景資料同時指出,這些新權力並不適用於庇護申請本身,也不賦予政府直接授予或撤銷永久居民身分、臨時居民身分的權力。
二、行政權擴大,但須接受國會監督
雖然新法擴大了聯邦政府的操作空間,但也附帶報告和公開要求。法案規定,只要政府根據上述新權力作出行政命令,移民部長必須在命令作出後的下一個國會會期內,向兩院提交報告,說明命令的理由、受影響申請或文件的數量,以及受影響人士或群體的描述;相關命令也須刊登於《Canada Gazette》。
此外,在參議院審議階段,政府支持加入更強的後續審查機制。修正案要求,在法案獲御准滿五年後,由國會委員會對整部法律的運作及影響展開全面檢視,並在一年內提出建議修法報告。
三、庇護制度新增兩項「不予轉介」資格限制
C-12法案對加拿大庇護制度的影響同樣重大。IRCC官方背景說明顯示,自法案生效起,凡於2025年6月3日或之後提出的庇護申請,將適用兩項新的資格限制。第一,申請人在2020年6月24日後首次進入加拿大,卻在入境一年後才提出庇護申請,其案件將不會被轉介至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IRB)。第二,經加拿大—美國陸地邊境非口岸地點入境,並在入境14天後才提出庇護申請的人士,其案件同樣不會被轉介至IRB。
這意味著,加拿大此前對「非正規越境者」保留的部分空間被進一步收緊。官方頁面明確指出,新規則適用於2025年6月3日或之後提出的申請;但受影響人士仍可申請遣返前風險評估(PRRA),以避免被遣返回可能面臨迫害、酷刑或其他嚴重傷害的國家。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政府同時說明,現行《加美安全第三國協議》的基本適用方式並未改變:在正式口岸提出申請,或於非正規入境後14天內提出申請者,原則上仍適用原有規則,除非符合例外條件。
四、庇護程序同步調整:離境、缺席將直接影響案件推進
除資格門檻外,法案也對已進入程序的庇護案件設下更嚴格的程序要求。根據法案文本和IRCC背景說明,如申請人在IRB尚未作出決定前,自願返回其所聲稱需要保護的原屬國,相關庇護申請將被視為「已放棄」;若申請人不在加拿大境內,IRB則不得啟動或須暫停案件審理。
官方解釋表示,未來數月內,加拿大還將透過更新《移民和難民保護條例》,推動庇護流程現代化,包括簡化線上申請、只將資料完整且已準備好排期的案件轉介IRB、清理長期不活躍案件,以及在申請撤回當日即使遣返令生效等。
五、移民部門資訊共享權限擴大,涵蓋身分、在加身分與證件狀態
C-12法案的另一項關鍵變化,是擴大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對個人資訊的境內共享權限。根據法案文本,IRCC在具備書面協議或安排的情況下,可向聯邦政府部門、省級政府部門、省級或聯邦 Crown corporation(國營公司/皇家公司)揭露其所掌握的個人資訊。可共享的內容包括:個人身分及其變更、個人在加拿大的身分及其變更,以及由移民部長簽發文件的內容或狀態,例如簽發、續簽、恢復、有效性、變更、拒發、取消、暫停、撤銷或遺失等資訊。
IRCC在官方背景說明中強調,這些共享必須建立在書面協議之上,並受到隱私影響評估等內部程序約束。各省及地區合作方未經IRCC書面許可,不得向外國實體轉揭露相關資訊,而任何此類揭露都必須符合加拿大關於防止外國實體虐待風險的國際義務。
六、參議院曾嘗試縮小資訊共享範圍,但未被最終保留
圍繞資訊共享部分,參議院審議階段曾提出修正意見,希望更明確保障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隱私權益。不過,從3月26日眾議院辯論公開內容可見,政府最終未接受該方向的參議院修正,相關保護性修改未被寫入最終生效文本。由於目前公開官方背景文件主要聚焦新法內容本身,而非逐項刊載全部被否決修正案細節,因此這一點更適合理解為立法過程中的一項重要爭議,而非現行法條內容。
七、對加拿大移民體系意味著什麼
從政策方向來看,C-12法案並不只是單一技術修訂,而是將加拿大移民治理邏輯進一步推向「更強的行政調控、更快的制度反應,以及更嚴格的庇護入口管理」。加拿大政府將其描述為強化邊境安全和維持移民體系完整性的工具;但從實際影響來看,這部法律也意味著未來簽證、工作簽證、學習簽證、永久居民簽證及庇護申請的可預期性,可能更容易受到聯邦層級公共利益判斷的影響。
對於留學生、工作簽證持有人、臨時居民,以及有意申請庇護或正在庇護流程中的人士而言,C-12法案實施後,加拿大移民政策的審查力度、資訊聯動能力以及程序性門檻都已明顯上升。未來數月,隨著配套法規和執行指引陸續出台,這部法律的實際影響範圍仍可能進一步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