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12 月 15 日,加拿大《C-3 號法案》(《修訂〈加拿大公民法〉法案》)正式生效。
該法案由聯邦政府推動,目的在於解決多年來備受爭議的血緣入籍制度問題,使數以千計因「首代限制」(First-Generation Limit,FGL)而受影響的「失落的加拿大人」,重新符合申請或確認加拿大公民身分的資格。加拿大移民部長 Lena Metlege Diab 表示,新法案有助於強化境內外加拿大人與國家的連結,並再次確認加拿大所重視的公平與包容價值。
血緣入籍資格大幅擴充
依據新法案規定,加拿大公民身分的認定將出現以下重要調整:
一、追溯性認定(2025 年 12 月 15 日以前出生)
凡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前出生,原本應具有加拿大公民身分,但因首代限制或其他過時法規而被排除在外的人士,將被正式承認為加拿大公民,並可申請公民身分證明。
二、海外出生子女新規定(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
對於出生於加拿大境外,且父母中至少一人為加拿大公民(但該名父母同樣出生於海外)的子女,只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即可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
- 子女出生時,其父或母已具備加拿大公民身分;
- 該名加拿大籍父母通過「與加拿大具實質連結」測試。
所謂「實質連結」測試,係指加拿大籍父母須在子女出生前,曾於加拿大累計居住至少三年(共 1,095 天)。
過渡措施下已申請者無須重複遞件
隨著《公民法》完成修訂,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將依據新規定,繼續處理自 2023 年起於過渡措施下所提交的公民身分申請。
已於過渡期間遞交公民身分證明申請的申請人,無須因《C-3 號法案》正式生效而重新提出申請。
哪些族群可能因此取得或恢復加拿大國籍
依個別情況不同,以下人士亦可能因新法案而取得或恢復加拿大公民身分:
- 出生於加拿大境外,且其父母在其出生前已為加拿大公民者;
- 出生於加拿大境外,其父母因《C-3 號法案》修法而取得加拿大國籍者;
- 曾因舊有法規而失去加拿大公民身分的人士。
法案背景:歷經兩年司法與立法攻防
《C-3 號法案》的推動歷程相當漫長。
2023 年 12 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加拿大舊有《公民法》中關於「第二代限制」的條文違憲,理由是該制度製造了兩類加拿大公民,其中一類在血緣傳承公民身分方面享有較少權利。
聯邦政府當時選擇不對該裁決提出上訴,而是啟動修法程序。雖然法院最初要求政府於 2024 年前完成修法,但政府多次未能如期完成,並數度申請延期,最近一次延期批准時間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最終,法案於 2025 年 11 月 20 日獲得御准(Royal Assent),使最後一次延期不再需要,並於 12 月 15 日正式生效。
加拿大公民身分的主要優勢
相較於永久居民,加拿大公民享有多項專屬權利,包括:
- 參與加拿大各級選舉的投票權;
- 無條件進出加拿大,不受入境不准限制;
- 在擔保海外配偶或同居伴侶申請永久居民身分方面享有更高彈性;
- 擔任需通過安全審查的特定公共或政治職務;
- 申請並持有加拿大護照。
分析指出,《C-3 號法案》的正式實施,不僅補足多年來的制度缺口,也為海外加拿大人家庭在身分規劃方面提供更清楚、穩定的法律基礎,對計畫回流加拿大或長期維持與加拿大緊密聯繫的人士,具有深遠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