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依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既定流程,即使申請人身在加拿大境內,取得新國際經驗加拿大(IEC)計畫資格並收到入境口岸介紹信(LOI)後,仍需先離境並於重新入境時,在邊境服務處向移民官員出示LOI以領取新工作許可。IRCC過去並未提供將工作許可郵寄至境內地址的服務。
此項新政策正是為改變現狀,為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替代方案。
哪些人符合境內郵寄工簽資格?
根據IRCC新規,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IEC申請人,可要求將新工作許可直接郵寄至加拿大指定地址:
- 提交第二次參與IEC計畫申請時,須持有效IEC工作許可且人在加拿大境內。
- 目前須持有有效IEC入境口岸介紹信(LOI),且郵寄新工作許可的請求須於現有LOI到期前提出。
- 向IRCC提出郵寄請求時,須在加拿大境內維持合法居留身份。
重要提醒: 申請人於整個申請及等待新工作許可郵寄期間,必須全程確保在加境內具合法身份,此為適用此便利服務的核心前提。
此創新郵寄政策已正式生效,實施期限至2025年12月1日止。
未完全符合上述資格的外國公民,仍須依原有流程離境,並從美國或聖皮耶與密克隆群島以外國家/地區重新入境,於邊境服務處領取新IEC工作許可。
需特別說明,外國公民能否多次參與IEC計畫,取決於加拿大與其母國簽訂的雙邊協議。部分國家/地區公民於首次IEC工作許可到期後,需滿足等待期要求方可再次申請。
政策調整背景解析
此次政策調整與加拿大當前移民環境及IRCC近期政策變動密切相關。許多IEC參與者於計畫結束後,若符合資格,會透過二次參與延長居留以持續工作或生活。
過往規定中,申請第二次IEC工作許可須離境再入境,對計畫於兩輪專案間返國或出國度假者影響有限,但對希望無縫銜接在加生活與工作者,此規定造成顯著不便與額外成本。
過去部分外國公民曾以「短暫離境後從美加或聖皮耶與密克隆陸地邊境快速再入境」方式「激活」新工作許可,此操作俗稱「繞旗杆」或「邊境換簽」。然而自2024年12月24日起,IRCC已正式禁止多數外國公民以「繞旗杆」方式申請工作許可。此舉意味著,不符合境內郵寄資格且無法「繞旗杆」的IEC申請人,須離境並從非美加陸地邊境的其他國家/地區重新入境,程序更趨複雜。
在此背景下,IRCC針對合資格IEC申請人推出境內郵寄服務。此新政不僅彌補「繞旗杆」禁令對部分申請人的影響,亦展現IRCC對特定群體需求的重視,是流程人性化與效率提升的關鍵措施。
申請建議與處理時間
申請人須注意,截至本文發布時,IEC工作許可官方審理時間預估為四至六週或更長。為避免原工作許可到期導致合法身份中斷、影響居留與工作權益,IRCC強烈建議申請人於現有IEC工作許可到期前,預留充足時間儘早提交申請與郵寄請求。
關於國際經驗加拿大(IEC)計畫
國際經驗加拿大(IEC)是加拿大政府推動青年文化交流與國際流動的重要計畫,允許來自30多個簽訂雙邊協議夥伴國家/地區的青年公民在加生活、工作與旅行。依參與者國籍與計畫類別,最長可停留並工作兩年。
IEC計畫協助全球青年獲取國際工作經驗,同時深度體驗加拿大多元文化,主要分為以下三類別:
- 打工度假;
- 青年專業人士;
- 國際合作實習。
所有透過IEC赴加者,行前均須取得入境口岸介紹信(POE Letter of Introduction),此文件為抵達邊境時向官員換取正式工作許可的關鍵憑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