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12 月 15 日,加拿大《C-3 號法案》(《修訂〈加拿大公民法〉法案》)正式生效。
該法案由聯邦政府推動,目的是解決多年來備受爭議的血緣入籍制度問題,使數以千計過往受「首代限制」(First-Generation Limit,FGL)影響的「失落的加拿大人」,重新符合申請或確認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資格。加拿大移民部長 Lena Metlege Diab 表示,新法案有助於加強身處本國及海外的加拿大人與國家之間的聯繫,並重申加拿大所重視的公平與包容價值。
血緣入籍資格大幅擴展
根據新法案,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認定規則將出現以下主要變化:
一、追溯性認定(2025 年 12 月 15 日前出生)
凡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前出生,原本應具備加拿大公民身份,但因首代限制或其他過時法規而被排除在外的人士,將被正式承認為加拿大公民,並可申請公民身份證明。
二、海外出生子女的新規定(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
對於在加拿大境外出生,且父母中至少一人為加拿大公民(但該名父母同樣出生於海外)的子女,只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便可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 子女出生時,其父或母已持有加拿大公民身份;
- 該名加拿大籍父母通過「與加拿大具實質聯繫」測試。
所謂「實質聯繫」測試,要求加拿大籍父母在子女出生前,曾在加拿大累計居住不少於三年(即 1,095 天)。
過渡措施下的申請無須重新遞交
隨着《公民法》完成修訂,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將按照新法規,繼續處理自 2023 年起在臨時措施下提交的公民身份申請。
已於過渡措施期間遞交公民身份證明申請的人士,無須因《C-3 號法案》正式生效而重新提交申請。
哪些人士可能獲批或恢復加拿大國籍
視乎個別情況,以下人士亦可能因新法案而獲得或恢復加拿大公民身份:
- 出生於加拿大境外,且其父母在其出生前已為加拿大公民的人士;
- 出生於加拿大境外,其父母因《C-3 號法案》修訂而取得加拿大國籍的人士;
- 曾因舊有法規而失去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士。
法案背景:歷經兩年司法與立法過程
《C-3 號法案》的推出歷經多年討論。
2023 年 12 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裁定,加拿大舊有《公民法》中有關「第二代限制」的條文違憲,原因是該制度製造了兩類加拿大公民,其中一類在血緣傳承公民身份方面享有較少權利。
聯邦政府當時選擇不對裁決提出上訴,而是啟動修法程序。雖然法院最初要求政府於 2024 年前完成修訂,但政府多次未能如期完成,並先後申請延期,最近一次延期批准日期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最終,法案於 2025 年 11 月 20 日獲得御准(Royal Assent),令最後一次延期不再需要,並於 12 月 15 日正式生效。
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主要優勢
與永久居民相比,加拿大公民享有多項專屬權利,包括:
- 參與加拿大各級選舉的投票權;
- 無條件進入加拿大,不受入境不准限制;
- 在擔保海外配偶或同居伴侶申請永久居民身份方面享有更大彈性;
- 出任需通過安全審查的特定公共或政治職位;
- 申請及持有加拿大護照。
分析指出,《C-3 號法案》的實施,不僅修補了多年來的制度缺陷,亦為海外加拿大人家庭在身份規劃方面提供更清晰、穩定的法律基礎,對計劃回流或長期與加拿大保持緊密聯繫的人士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