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赴加旅遊的高峰期,無論是參加畢業典禮、探望家人還是進行商務考察,無數訪客正期待着他們的加拿大之旅。然而,一個經常被忽略的「隱形門檻」——刑事不可入境規定,或會令您的旅行計劃在最後一刻化為烏有。
根據加拿大法律,僅加拿大公民享有絶對進入本國的權利。所有非公民,包括遊客、留學生和臨時勞工在內,都必須符合入境資格。加拿大政府高度重視邊境安全,會對入境者進行嚴格的背景審查,以防任何可能對社會安全構成風險的人員進入。
何種行為會導致「不可入境」?
簡單而言,若您在世界任何地方所犯下的行為,根據加拿大法律亦同樣構成犯罪,您便可能被界定為「刑事不可入境」。加拿大法律將犯罪行為分為「刑事犯罪(Criminality)」和「嚴重刑事犯罪(Serious Criminality)」,其定義和後果均有所不同。
- 刑事犯罪(Criminality):
- 您曾在全球任何地方被定罪,且該罪行在加拿大被視為可公訴罪行(Indictable Offence,類似於美國的重罪)。
- 您曾被裁定犯有兩項或以上在加拿大被視為簡易程序罪(Summary Offence,類似於美國的輕罪)的罪行。
- 即使未被定罪,但您在加拿大境外所犯下的行為,在事發地和加拿大均構成可公訴罪行。
- 嚴重刑事犯罪(Serious Criminality):
- 您在加拿大境內被定罪,且該罪行最高可判處10年或以上監禁,或您被實際判處超過6個月的監禁。
- 您在加拿大境外被定罪或犯下的行為,若在加拿大審理,最高可判處10年或以上監禁。
值得留意,一些看似輕微的違法行為,如超速或違例泊車,通常不會導致不可入境。然而,酒後駕駛(DUI)在加拿大被視為嚴重刑事犯罪,即使是多年前的紀錄,也足以成為您被拒絕入境的理由。
如何「闖關」?克服「不可入境」的三大官方途徑
若您發現自己可能因犯罪紀錄而無法入境,亦不必完全絕望。加拿大移民體系提供了三種主要的解決方案:
1. 申請臨時居民許可 (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 TRP)
TRP是克服刑事不可入境最快捷的方式之一。它是一份允許不符入境資格的個人,出於特定且具說服力的理由,在限定時間內進入加拿大的臨時性文件。
- 申請要點: 申請人必須向移民官員證明其入境加拿大的理由非常重要且合理,例如出席直系親屬的婚禮、探望病危家人或進行關鍵的商務活動。
- 申請程序: 若您來自需要簽證的國家,需在申請訪客簽證的同時遞交TRP申請;若您來自免簽國家(需申請eTA),則通常需要在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加拿大簽證中心提交申請。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可於邊境口岸(陸路、海港或機場)直接申請,但批准與否由邊境官員酌情決定,並無保證。
- 審理時間: 政府並未公佈TRP的審理時間,但通常需時3至6個月,故強烈建議您盡早規劃。
2. 「被視為改過自新」 (Deemed Rehabilitation)
如果您的罪行不屬於「嚴重刑事犯罪」,且自完成所有刑罰(包括監禁、罰款、緩刑等)後已過去足夠長的時間,您或會被移民官員「視為改過自新」。
- 時間要求:
- 對於一項可公訴罪行,需已過去10年。
- 對於兩項或以上的簡易程序罪,需已過去5年。
- 注意事項: 「被視為改過自新」並非自動生效,最終決定權仍在邊境官員手中。為增加成功機會,建議準備好所有相關文件,以力證自己符合資格。
3. 申請個人刑事豁免 (Criminal Rehabilitation)
若您不符合「被視為改過自新」的條件,或您的罪行屬於「嚴重刑事犯罪」,您可以考慮申請個人刑事豁免。一旦獲批,您的犯罪紀錄將從加拿大移民系統的角度被永久清除,未來無需再申請TRP即可入境。
- 申請資格: 必須在完成所有刑罰(包括監禁、緩刑、罰款及社會服務令)之日起,已過去至少五年。
- 審理時間: 個人刑事豁免的審理時間頗長,可能需時一年或以上。因此,一旦符合資格,建議盡早提交申請。在等候期間,如需緊急入境,可同時申請TRP。
專業建議:法律意見書的重要性
對於有犯罪紀錄並計劃到訪加拿大的個人而言,聘請專業移民律師準備一份法律意見書(Legal Opinion Letter)是明智之舉。該文件會詳細分析您的犯罪史,將其與加拿大法律進行比對,並有力地論證您應被允許入境的理由。無論您是申請TRP、證明自己「被視為改過自新」,還是申請個人刑事豁免,一份專業的法律意見書都能顯著提升您申請的成功率。
總括而言,加拿大的入境規定雖然嚴格,但並非無法逾越。關鍵在於及早了解法規,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往,並選擇正確的途徑積極解決。計劃赴加前,請務必仔細評估自身情況,以免在邊境遭遇不必要的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