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於2025年5月28日更新了其內部官員的操作指引,針對臨時居民在加拿大境內申請身份延期時的「保留身份」(Maintained Status,舊稱「隱含身份」Implied Status)規則進行了重大調整。是次政策變動主要關乎臨時居民在等候一項申請結果期間遞交另一項延期申請的情況,尤其是當首次申請被拒時對申請人合法身份的影響。
首先,我們需理解何謂「保留身份」。根據加拿大移民法例,當一名臨時居民(如訪客、學生或工作人士)在其現有合法身份(如簽證、學生許可證或工作許可證)到期前已遞交新的延期申請,並且他們選擇繼續留在加拿大等候申請結果,那麼在等候期間,他們便被視為擁有「保留身份」。這意味著他們可以按照原有許可證的條款繼續在加拿大合法逗留、學習或工作,直至新的申請有審批結果為止。
政策調整的具體內容
是次調整的核心在於,當臨時居民遞交了不止一份延期申請時,其「保留身份」如何維持。以下是政策調整前後的對比:
政策調整前的處理方式(2025年5月28日之前):
- 當首次延期申請獲批時: 申請人獲得新的身份和授權,此點與新规一致。
- 當首次延期申請被拒絕或退回時:
- 若第二份延期申請是在原有許可證到期前遞交:申請人可以依據原有許可證的條款繼續工作或學習,其授權逗留期亦得以延長,直至第二份申請有結果。
- 若第二份延期申請是在原有許可證到期後(但在首份申請結果公佈前,即處於「保留身份」期間)遞交:申請人的授權逗留期會因第二份申請而延長,但工作或學習的授權則不再延續。
新政策下的處理方式(自2025年5月28日起生效):
- 當首次延期申請獲批時: 申請人獲得新的身份和授權(此點與舊規一致)。
- 當首次延期申請被拒絕或退回時:
- 若第二份延期申請是在原有許可證到期前遞交:申請人在等候第二份申請結果期間,仍能維持其「保留身份」(即可按原有許可證條款工作或學習)。
- 關鍵變化在於: 若第二份延期申請是在原有許可證到期後(但在首份申請結果公佈前,即處於「保留身份」期間)遞交:一旦首份申請被拒,申請人將不再因第二份待審的申請而擁有「保留身份」。其第二份申請將被拒絕,申請人將即時失去在加拿大的合法身份(Out of Status)。
對申請人的影響
此項新政策意味著,對於那些依賴首次申請被拒後,透過遞交後續申請(尤其是在原有簽證到期後遞交的後續申請)來維持在加逗留狀態的臨時居民而言,新政策帶來了更大的不確定性和風險。一旦首次申請失敗,且第二份申請的遞交時間點不符合新规中維持身份的要求(即在原有簽證到期後遞交),申請人可能會迅速陷入非法逗留的境地。
在此情況下,申請人若符合資格,可能需要申請身份恢復(Restoration of Status),但這通常更為複雜且有嚴格的時間限制(一般為失去身份後的90天內)。
其他相關更新
此外,IRCC的官員指引亦移除了關於在入境口岸(Port of Entry)申請工作許可證或學生許可證的相關章節。此變動與此前加拿大禁止「邊境換證」(Flagpoling)的政策相呼應,旨在進一步規範境內身份的申請流程,鼓勵申請人透過網上或指定途徑遞交申請。
結語
是次「保留身份」規則的調整,要求臨時居民在規劃其加拿大逗留和身份延期時更加審慎。建議所有計劃在加拿大境內延期身份的申請人,務必仔細了解最新政策,確保在現有身份到期前盡早遞交高質素的延期申請,並密切留意申請審理狀態。對於情況較為複雜的申請人,強烈建議尋求專業的移民顧問或律師協助,以確保申請的合規性,避免因不了解新规而導致身份失效的嚴重後果。申請人應時刻以IRCC官方發佈的最新指引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