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的既定流程,即使身處加拿大境內,獲得新的國際經驗加拿大(IEC)項目參與資格並收到入境口岸介紹信(LOI)後,申請人也通常需要先離開加拿大國境,隨後在重新入境時,於邊境服務處向移民官員出示LOI並領取新的工作許可。IRCC此前並不提供將工作許可郵寄至加拿大境內地址的服務。
這項最新政策正是為了改變這一現狀,為一部分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提供一個更為高效、便捷的替代方案。
哪些人可以享受境內郵寄工簽的便利?
根據IRCC公佈的新規定,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IEC申請人,將有資格要求將其新的工作許可直接郵寄到其在加拿大的指定地址:
- 在提交第二次參與IEC項目的申請時,申請人必須正持有有效的IEC工作許可,並且人已在加拿大境內。
- 申請人目前必須持有有效的IEC入境口岸介紹信(LOI)。提出郵寄新工作許可的請求,必須在其現有的LOI過期之前完成。
- 在向IRCC提出郵寄工作許可的請求時,申請人必須在加拿大境內保持合法的居住身份。
重要提醒: 申請人在整個申請及等待新的工作許可郵寄過程中,必須全程確保自己在加拿大境內擁有合法的身份,這是享受此項便利服務的核心前提。
這項創新的郵寄政策已正式啟動,並將持續實施至 2025年12月1日。
對於未能同時滿足上述所有資格標準的外國公民,他們依然需要遵循舊有的流程:離開加拿大,隨後從美國或聖皮埃爾和密克隆以外的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重新入境,以便在邊境服務處領取他們新的IEC工作許可。
需要說明的是,外國公民是否有資格多次參與IEC項目,取決於加拿大與其國籍所在國家/地區簽訂的具體雙邊協議。部分國家/地區的公民在第一次IEC工作許可到期後,可能需要滿足一定的等待期要求,才能再次申請。
政策調整的深層原因分析
此次政策調整的出台,與當前加拿大的移民環境以及IRCC最近實施的政策變化密切相關。許多已在加拿大的IEC參與者在項目結束後,如符合條件,會尋求通過第二次參與來延長他們在加的停留,繼續其工作或生活。
此前,獲取第二次IEC工作許可必須離境再入境的規定,對於那些計劃在兩輪項目之間回國或出國度假的申請人來說,或許並無大礙。然而,對於希望保持在加拿大境內生活、工作不受中斷的參與者而言,這種要求則帶來了顯著的不便和額外成本。
在過去,部分外國公民曾利用短暫離開加拿大境內,隨即從美國或聖皮埃爾和密克隆陸地邊境快速再入境的方式,來「激活」或獲取新的工作許可,這種操作俗稱「繞旗杆」亦稱「邊境換簽」。但自 2024年12月24日 起,IRCC已正式禁止了針對絕大多數外國公民的「繞旗杆」申請工作許可行為。這意味著,對於那些既不符合境內郵寄條件,又無法進行「繞旗杆」的IEC申請人而言,獲取新工簽將變得更為複雜,他們必須選擇離開加拿大,並從除美加陸地邊境外更遠的其他國家或地區重新入境。
正是在這一背景下,IRCC適時推出了針對符合條件IEC申請人的境內郵寄工作許可服務。這項新政有效地彌補了「繞旗杆」禁令對部分希望在加拿大境內續簽的申請人帶來的不便,體現了IRCC在政策執行中對特定群體需求的關注和回應,是流程人性化與效率提升的重要一步。
申請建議與處理時效
申請人需要注意,截至本新聞發佈之時,IEC工作許可的官方審理時間預估通常需要四至六週,甚至可能更長。為了避免在等待新工作許可期間出現原工作許可到期、合法身份中斷、從而影響在加拿大居留和工作的權利,IRCC強烈建議計劃通過境內郵寄方式獲取新工簽的申請人,務必在當前持有的IEC工作許可到期之前預留充足的時間,盡早提交相關申請和郵寄請求。
關於國際經驗加拿大(IEC)項目
國際經驗加拿大(IEC)項目是加拿大政府面向全球青年推出的一項旨在促進文化交流和青年流動的重要計劃。它允許來自與加拿大簽訂相關雙邊協議的30多個夥伴國家/地區的年輕公民,獲得在加拿大生活、工作及旅行的機會。根據參與者的國籍和選擇的項目類別,在加拿大停留和工作的時長通常最長可達兩年。
IEC項目旨在幫助全球青年獲得寶貴的國際工作經驗,同時深入體驗加拿大的多元文化和生活方式。項目主要涵蓋以下三個類別:
- 工作假期;
- 青年專業人士;
- 國際合作實習。
所有通過IEC獲得加拿大工作或旅行機會的申請人,在動身前往加拿大之前,都必須首先成功獲得一份入境口岸介紹信(POE Letter of Introduction)。這份LOI是他們在抵達加拿大邊境時,向邊境服務官員出示並最終換取正式工作許可的關鍵文件。









